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30 21:22:45
  • [发布日期] 2026-04-30 21:22:45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春生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6-04-30 21:22:45
分享:
 
 

资讯简介《「生态资讯」:你是我的姐妹电视剧全集-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春生受贿案一审宣判》app,新用户赠送770礼包,热点《世界上竟有如此听劝的家长》免费在线阅读:

 

  新华社北京4月30日电(记者吴文诩)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任春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任春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对追缴在案的任春生受贿犯罪所得财物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李润泽】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9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507号  京ICP备17053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