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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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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29 12:59:35
  • [发布日期] 2026-04-29 12:59:35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2026-04-29 12: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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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乌鲁木齐4月28日电 (苟继鹏)记者28日从新疆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下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苟继鹏 摄

  据新疆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麦丽燕·司马义介绍,《条例》是新疆首部系统性、整体性、统领性的科技创新地方性法规,填补了新疆科技领域综合性立法空白,标志着新疆科技创新工作迈入体系化、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条例》共8章68条,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总结新疆科技体制改革成功经验,将“科技援疆”“四方合作”等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旨在以法治方式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激活全社会创新动能,加快推进新疆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科技创新就像种庄稼,基础研究是‘种子’,成果转化是‘收获’。”新疆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叶建勋说,《条例》规定,一方面加强基础研究能力建设,给“种子”施肥;另一方面加大科技创新应用研究,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为“秧苗”搭架。此外,还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给“果实”找销路。

  据新疆科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为在会上介绍,2025年新疆区域创新综合能力排名全国第25位,较上年上升2位。近年来,新疆通过印发“科技创新26条”、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和强化科技激励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从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快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积蓄新动能、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全方位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等方面,持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

【编辑:李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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