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5-01 04:17:42
  • [发布日期] 2026-05-01 04:17:42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广东发布2026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
2026-05-01 04:17:42
分享:
 
 

本站提供热门《咒 术 摇 滚》-app及最新免费资料大全,全网最全资源,一键获取,永久免费,无需注册免费阅读:广东发布2026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

 

  中新网广州4月29日电 (记者 蔡敏婕)记者29日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2026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印发,全省分四类地区制定城乡低保最低标准。

  其中,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206元/人·月,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二类地区为1073元/人·月,惠州、江门、肇庆等三类地区为932元/人·月,汕头、韶关、河源、梅州等四类地区城镇为869元/人·月、农村为696元/人·月。

  广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级以上市需在5月底前统一制定、公布各县(市、区)2026年城乡低保标准,并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备案。各县(市、区)原则上应当在6月底前执行新标准,并完成补发。

  各地要逐步缩小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的差距,加快实现城乡社会救助公共服务均等化。各县(市、区)农村低保标准占城镇低保标准的最低比例提高到80%以上。

  广东省民政厅同步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严格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分别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本地区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原则,研究制定并公布本地区2026年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

  各地应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最新公布的供养标准核算发放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各县(市、区)原则上应当在6月底前执行新标准,并完成补发。(完)

【编辑:李润泽】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9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507号  京ICP备17053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