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29 19:24:24
  • [发布日期] 2026-04-29 19:24:24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屡禁不止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
2026-04-29 19:24:24
分享:
 
 

资讯简介《教育资讯 |:芭比之钻石城堡电影-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屡禁不止 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整治》app,新用户赠送557礼包,热点《四部门决定对部分无人机实施管制》免费在线阅读:

 

  中新网4月29日电 市场监管总局4月29日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会上表示,针对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屡禁不止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孙会川介绍,近年来,网络食品销量快速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5年,全国吃类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5%。与此同时,网售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屡禁不止,消费者对此反映强烈、叫苦不迭。比如,涉嫌原产地造假、虚假宣传的“优思益”保健品;虚假标注相关成分、打品牌“擦边球”的同仁堂南极磷虾油等,都是近期翻车的“网红产品”,让老百姓“舌尖上的期待”变成了“舌尖上的上当”。

  孙会川指出,这些产品的共同点就是,披着“高大上”的外衣,干着“下三滥”的勾当——针对公众减肥、降压、保健等需求,用营销话术和虚假宣传大肆“收割”消费者,明明是普通食品,却把功效吹得如同神药;明明是国内生产,却摇身一变成了“海外直邮”;明明是掺杂使假,却吹嘘为“纯天然、零添加”;明明是“三无”作坊,却靠刷单成了“金牌店铺”。

  针对网络食品销售虚假宣传屡禁不止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这次专项整治,市场监管部门将实施精准锁定、靶向打击。检查对象涵盖5类主体:电商平台、平台内经营者、营销服务机构及人员、广告活动主体、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整治3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虚假宣传行为,比如普通食品却通过各种手段明示暗示自己可以“治病、保健、防病”的;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暗示自己可以“治病”的。二是违法广告行为,比如对食品的产地、成分、功能等胡编乱造、张冠李戴的,利用所谓“专家、学者、白大褂”站台背书,误导消费者的。三是平台机构违法行为,比如对于虚假宣传放任不管,甚至纵容造假、配合忽悠的。对于上述这些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从严从重查处。

  孙会川表示,要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清退一批违规主体,清理一批虚假信息,整治一批不法行为,有力遏制网络食品销售中的灰色地带和隐蔽乱象,让那些“打擦边球”的产品无处藏身,让那些“钻空子”的套路彻底失灵,从而进一步净化市场秩序,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此外,针对当前“网红食品”存在的虚假宣传、制假售假、资质缺失、“两超一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今年还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网红食品”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网联动、跨域协同,聚焦生产经营全链条、线上线下全过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网红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欢迎大家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网络食品和“网红食品”违法违规线索。

【编辑:李润泽】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宣传中心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109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1507号  京ICP备17053169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