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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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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5-01 11:50:02
  • [发布日期] 2026-05-01 11:50:02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中国出台社会救助法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兜牢民生底线
2026-05-01 11: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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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4月30日电 (记者 郭超凯 谢雁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30日表决通过社会救助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社会救助法共7章、78条,包括总则、救助对象和措施、救助程序、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监督和保障、法律责任、附则。

  长期以来,中国高度重视社会救助立法工作。中共二十大明确要求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2023年以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与有关方面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高莉娜30日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社会救助法是社会保障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推动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社会救助法将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需要疾病应急救助人员以及生活无着的流散人员等最困难群众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对象范围,并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方实际将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者人员纳入社会救助对象范围。

  高莉娜介绍,该法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实际增加社会救助帮扶措施,推动社会救助从“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风险、促发展”拓展,确保“兜牢底线”。

  此外,社会救助法还对有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涉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截留、挪用、私分社会救助资金、物资,出具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拒不履行调减、终止社会救助决定而非法占有社会救助财物,以及扰乱社会救助工作秩序等行为。(完)

【编辑:于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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