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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5-01 18:19:59
  • [发布日期] 2026-05-01 18:19:59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海口海关玉沙食堂凉菜间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2026-05-01 18: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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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条件

  海口海关玉沙食堂凉菜间改造项目已获批准实施,项目采购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执行部门为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一)项目名称:海口海关玉沙食堂凉菜间改造项目;

  (二)项目内容:根据实际需求,完成项目室内装修(地面防水、吊顶天棚、隔断等),采购安装挂墙式洗手池、冷鲜展示台等项目。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1:《海口海关玉沙食堂凉菜间改造项目需求书》(以下简称“项目需求”);

  (三)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

  (四)施工地点: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1号;

  (五)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海南省现行规范要求;

  (六)最高限价:人民币55876.44元;

  (七)报价要求:该项目为固定总价包干,供应商报价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安装、材料、人工、辅材、运输、税费、保险、安全防护、垃圾清运、成品保护以及合理利润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除采购人书面提出的正式设计变更外,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八)质保期:自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九)现场踏勘:报名截止次日8:30至12:00,采购人组织现场踏勘(海口海关,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1号),供应商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参加踏勘(联系人:黎工,17766920221)。采购人对踏勘现场的描述仅作参考,供应商需自行核实现场实际情况,踏勘结果视为供应商已充分了解项目实施条件。供应商因未参加踏勘或踏勘不充分导致的报价偏差、施工冲突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但采购人不得因供应商未参与踏勘拒绝其参加比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能承办本项目的有效合法证照(企业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证照中营业范围、业务范围与本项目相关);

  (二)截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需承诺本项目提供的设施设备均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八)需提供工期及质保期承诺函(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九)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二)报名地点: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海关家属院8号楼2楼208房);

  (三)报名时须递交以下报名材料(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介绍报名人前来报名的单位介绍信(含报名人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等);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采购执行部门根据报名情况向报名单位发送比选文件。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17:00,地点为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部(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海关家属院8号楼2楼208房);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执行部门一律拒收。

  六、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海关门户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执行部门:海口海关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46号;

  联系人:蒙先生、洪女士;

  电话:0898-68516854、68516829;

  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66188110。

【编辑:王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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