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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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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4-30 06:04:16
  • [发布日期] 2026-04-30 06:04:16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十四五”期间 福建省共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2604件
2026-04-30 0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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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福州4月29日电 (郑江洛)29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洪长春在福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十四五”期间,全省共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2604件,涉及劳动者3265人,涉案金额1.53亿元(人民币,下同)。

  据统计,厦门、泉州、漳州、福州案件数分别为1404件、583件、135件、134件,涉案人数分别为1628人、932人、160人、134人,涉案金额分别为7056万元、3278万元、1079万元、842万元。“上述四个地市案件总数占全省八成以上,反映出全省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尤其是厦门、泉州两地比较突出。”洪长春说。

  洪长春介绍,全省处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中,涉互联网营销师、网约配送员、快递物流案件数量分别为1350件、776件、121件,分别占全省案件总量的51.9%、29.8%、4.7%。上述数据反映出网络主播、网约配送员是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的主要高发群体,其用工关系复杂、平台管理方式特殊等因素易导致权益纠纷更为集中。

  据了解,全省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案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裁决、调撤(调解、撤回、撤销),其中,裁决结案案件927件,占全省案件总量的35.6%;调撤结案案件1315件,占全省案件总量的50.5%。

  洪长春指出,上述数据反映出在新就业形态争议处理中,非裁决处理是解决争议的主要方式,也反映出福建省注重前端调解、柔性化解争议,调解机制在争议处理中发挥了更为突出的作用,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纠纷方面成效明显。(完)

【编辑:于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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