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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制发单位]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
    [成文日期] 2026-05-02 12:23:27
  • [发布日期] 2026-05-02 12:23:27
    [文件有效性] 现行有效
香港特区政府强烈谴责反华组织及外国媒体误导公众及为黎智英洗白
2026-05-02 12: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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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香港5月1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日强烈谴责有反华组织及外国媒体试图通过发布所谓“新闻自由指数”及向黎智英颁发所谓“奖项”,美化其犯罪行为,并对特区进行污蔑抹黑和攻击,此等卑劣行径完全无视法治精神,歪曲事实,必须予以强烈谴责。

  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所有面对刑事指控的人均享有由有独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进行公平审讯的权利。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在黎智英案中,法庭经过长达156日的公开聆讯,审视了多达2220项证物、超过80000页文件等,黎智英本人更出庭作供多达52日。这些都是黎智英和其他被告经过公平审讯后才被裁定有罪的证明。倡议某种背景的人或机构不应就其违法行为和活动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给予其犯法特权,完全违反法治精神。

  发言人说,部分传媒机构及自诩代表新闻工作者的组织,继续将黎智英案中的犯罪行为与新闻自由混为一谈,甚至借不同案件炒作诋毁香港特区的人权和法治状况,目的是混淆视听,污蔑香港特区。事实是,黎智英案与新闻自由完全无关,各被告多年来以新闻报道为幌子,行祸国害港之实。

  发言人表示,自香港国安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以来,香港的传媒环境蓬勃依然,但部分别有用心人士却刻意捏造有关香港新闻和言论自由的事实。所谓“排名”并无公信力,特区政府不予理会。

  发言人重申,香港特区会一如既往,坚定不移,严格按照法治原则,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有效防范、制止、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同时保障香港居民和在香港的其他人的合法权益。特区政府促请各方认清客观事实,停止任何毫无根据的恶意攻击。

【编辑:于晓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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